香港特區立法會8月26日恢復《2018年廢物處置(都市固體廢物收費)(修訂)條例草案》二讀,最終以37票贊成及1票反對,三讀通過草案,落實香港垃圾征費。

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稱,廢物收費醞釀多年,通過條例草案將是邁向“零廢堆填”的重要一步,也是環保工作的新里程碑。考慮到香港經濟受疫情影響,有市民擔心立法將增加他們的經濟負擔,因此特區政府設至少18個月的準備期,再經立法會同意后決定法例生效日期。征費條例規定將按垃圾量收費,市民需要購買指定垃圾袋;垃圾袋分9種大小,由3升到100升不等,頭三年收費標準為每升0.11港元。3人家庭如果每天使用一個最常用的10升或15升指定垃圾袋,每天須繳付約1.1—1.7港元,即每月需要花費33—51港元。至于無法用指定垃圾袋包裹的大型垃圾包括家具等,則每件統一收費11港元,市民須在棄置前貼上指定標簽。領取綜合援助人士,每月可獲10港元補貼。市民一旦違反規定,如果收到定額罰款通知書,每張1500港元;如以傳票檢控,首次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及罰款2.5萬港元,再次定罪則最高罰款達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。
香港垃圾收費的構思早在2005年公布的“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”中就已提出,如今終于通過。有市民對此表示不滿,認為政府應從教育市民環保及回收等方向減少垃圾量。有市民認為,一家三口每月花費數十港元亦屬合理,只是擔憂收費后會有更多人隨意將垃圾丟在街上。還有市民稱,臺灣和內地部分城市已經實行垃圾收費及垃圾分類,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現在才開始準備收費,已經太落后。
民建聯環境事務發言人葛佩帆稱,她多年來大力推動政府源頭減廢、分類回收、轉廢為能。2019年香港都市固體廢物的棄置量為平均每天11057噸,人均棄置量為每天1.47公斤,比2011年1.27公斤高,可見減廢力度不足,相信通過廢物收費能有助減廢。她說,現在各區都有很多衛生黑點,無論街邊、三無大廈的天臺梯間以至鄉郊,都有非法棄置廢物情況,假如廢物收費導致大量家居廢物非法棄置,將使衛生及鼠患問題更趨嚴重,對市民造成滋擾。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鄭泳舜稱,減廢不應只是靠垃圾收費,垃圾分類回收、資源循環、轉廢為能與宣傳教育一樣重要。他認為香港廢物回收起步遲,以日均3353噸廚余垃圾處理為例,等第二個有機資源回收中心落成,全港也只能處理600噸廚余,因此港府有必要盡快規劃,興建回收配套設施。